楓舞軒轅電子報

2006/12/31出刊 報長:楓舞軒轅小組
 

搭便車的遊戲

跟電影、電視、漫畫甚至路邊開的商店一樣,遊戲這種東西也會搭順風車,
看那個時候最流行什麼,是射擊遊戲、戰棋遊戲,還是角色扮演遊戲?
是武俠遊戲,還是科幻題材,或者是男女主角掛掉其中一個的灑狗血劇情?
反正什麼是市場的潮流,遊戲就會往那個方向去做,就跟一般商業市場相同。

遊戲除了跟著潮流,推出市場喜歡的口味跟類型之外,也可以跟其他業界合作。
例如把準備要開拍的電影,或是正在連載的小說,當紅的連續劇改編成遊戲,
這麼一來透過這些電影、連續劇以及小說的不斷曝光,遊戲本身也能賣的不錯。
而且有時候玩過遊戲沒看原作的人,也可能會因此去找原著看。

當然,前者是搭順風車,後者算是魚幫水水幫魚的相互推銷,都算很正常。
抓著流行,看準趨勢,本來就是經營上的要訣,當然作遊戲也是如此。
所以當第一人稱射擊遊戲當紅,台灣立刻就進口代理了一堆同類型的遊戲;
當灑狗血死女主角的悲劇RPG大賣,市場上馬上就出現了一堆感覺很像的遊戲。

不過如果不只是想搭著熱潮,而是刻意模仿,甚至把整個樣式都複製過來,
修改的地方很少,整體來講根本就差不多,好像就有點缺乏創意了。
畢竟遊戲是創意的產業,你販賣的就是你的創意、賣點就是你與眾不同的地方,
如果用這樣子的方式推出遊戲,似乎有失作遊戲應有的態度。

雖然講是這麼講,大幅度抄襲的作品還是有不少就這樣出現在市面上,
而且有的還銷售的不錯,即使有些玩家購買之後覺得受騙。
然而創意之間的模仿有時候也是常態,如果真的抄的好、抄的有意思,
就算玩家玩起來感覺像的不得了,有時候也能夠被玩家們所接受。

就像有些動畫跟電影,即使用了很老舊的公式,即便用了很老套的劇情,
但是觀眾們就是要這個東西,沒有了或許大家還不滿意呢。
有時候雖然明明曉得你是刻意要模仿某部作品,但是玩家還是會去買,
只要是做的不錯、學出精髓,相信就算是刻意去學人家,玩家也會喜歡。

但是也有一種情況,他們並不是真的想做同樣類型或是題材的作品,
而只是想搭著其他作品的名氣,來借此讓自己的作品得以增長銷售量。
例如英雄的電影剛推出,市面上就出現不少名稱裡面有英雄的遊戲,
但是它們的內容跟電影其實關係不大,只是想借用作品的名氣來拉抬聲勢而已。

當然這類遊戲是很故意的,例如終極幻想、天空戰士、勇者鬥惡霸之類的名字,
感覺的出來有幾絲刻意,想要利用名稱達成某種程度的聯想,而並非只是巧合。
像仙劍奇俠傳當紅的時候,市面上就出現了一大堆遊戲,名字裡有仙、俠、奇,
甚至有的遊戲這三個字都有,只是重組加字搭配而已,似乎就是想搭仙劍的名氣。

另外大富翁7推出之後,市面上也出現了大富翁8○○這套遊戲。
還有美媚夢工廠、戰慄傳說、超鋒戰士等等,一看就知道他們意圖製造的聯想對象。
這種名稱類似的狀況其實市面上不少,大家卻也覺得習以為常。
況且這又不只是在台灣,就算是在日本、南韓也會發生這類狀況。

雖然真正會被騙到的玩家絕對不多,但是就算知道或發現是不同樣的廠商,
但是至少會讓玩家對此一作品感到好奇,起碼從架上拿下來的機會就增加了。
而且別說是名稱一樣,有些還刻意連縮寫或是LOGO都採取類似的樣子,
甚至連色系或是包裝都弄得頗為類似,就是企圖讓玩家造成一定的聯想。

當然,這種狀況是不是有點投機,或是不太好呢?
遊戲跟一些名作虛攀關係,或是以類似的名稱吸引玩家的興趣,甚至連包裝都像,
這不就跟某些商行,故意把名字取的很像知名企業一樣,有商標侵權的問題。
只是這種行為,畢竟也只是一些小廠商的舉動,商業利益危害不大。

如果真的把整個市場規模做起來,那我想有些廠商恐怕就不能坐視這種行為了。
在產業界就是看有沒有侵害到對方的利益,如果侵害不大當然對方懶得理你,
因為打起訴訟來也挺麻煩的,但是如果把整個市場做到一定的規模,
那麼原先吃大廠豆腐的情況,這些大廠就不會坐視不管了吧?

雖說如此,與其搞這些小手段,刻意去製造類似或是相仿的外觀,
還不如好好的加強遊戲本身的內容才是,這才是做遊戲的根本之道。

 
 
報長的話:好多偽物啊……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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